《大学生村官园地》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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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

2017年全省计划选聘到村(社区)任职高校毕业生711名

   期次:2016年第24期   作者:沈组轩   查看:33   

  12月26日,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17年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公告,全省计划选聘到村(社区)任职高校毕业生711名。其中,通过驻村实习村官计划选聘231名(实施方案详见2版),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307名,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173名。
  根据选聘公告,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考选调生职位时,可选择兼报相应省辖市大学生村官志愿,参加选调生笔试面试。省、市选聘办根据各市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章》,按照选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选聘。
  此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选聘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,作风踏实,吃苦耐劳,组织纪律观念强,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;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;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或优秀学生干部等。参加江苏省组织的“高校毕业生‘三支一扶’计划”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”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以上,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,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。
 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  2017年选聘到村(社区)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,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,薪级工资高定一级,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;实施“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”,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;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,定向招录聘任期满、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。县(市、区)、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, (下转2版)(上接1版)优先聘用聘任期满、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;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;聘任期满、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聘任期满、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;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(不含县级政府驻地)村(社区)任职满3年、考核合格以上,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%,其余20%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;到村(社区)任职的高校毕业生,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(市、区)政府所在地;为每名到村(社区)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服务,赠阅《大学生村官报》、《大学生村官园地》;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,每个聘期为3年。工作满两个聘期(6年)后不再续聘,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,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。各市根据实际制定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的政策措施。
      我省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人数、对象、条件、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江苏大学生村官网(www.jsdxscg.gov.cn)和江苏省人事考试网(rsks.jshrss.gov.cn)等网站查询。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,报名、上传照片、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,均在网上操作。报名、照片上传时间为2017年1月4日9∶00~10日16∶00;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月4日9∶00~11日16∶00;缴费确认时间为2017年1月4日9∶00~12日16∶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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